
乡村路的电线很低,并造成伤亡。谁应该对丧生的生活负责?
车辆驾驶员,电线以及拥有的线路和道路经理受到惩罚,以带来相应的责任
这份报纸(记者刘Yibo,字母朱小子,Chen Jinling)是由一辆令人惊叹的车辆造成的事故,一个老人的生活突然结束了。在这场看似偶然的悲剧之后,许多当事方,例如驾驶员,电线和线路,拥有的道路经理等,他们是否有责任丧生?最近,河南省邓小平市民法院得出了对生命权的误解,并根据法律定义了侵权行为的责任。
2024年10月,李先生乘坐由儿子李(Li)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旅行。由于汽车撞击,站在车辆上的李先生在整个村庄道路上被电线不小心,在该地区跌倒并死亡。
after调查,涉及的电线是Villager Wang建立的农业电线,并且拥有的权利属于Wang。事件发生之前,当地发现空气和雨水,导致电线。调查后,公共安全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证书,该证书决定作为驾驶员,李不能再忍受乘客,并允许李先生在没有安全保护的情况下站在汽车上,并且不保证乘客的安全,并且主要负责事故;由于电线线拥有,Wang未能修复并保持线路的直播,导致电线悬挂在道路上,并带来第二个责任等。
后来,李先生的家人认为,从许多当事方的管理或维护撤职,并捕获王,当地电力公司,交通局,办公室管理办公室,镇政府和法庭上的乡村委员会NG支付所有损失,例如葬礼费用。
审判后,法院宣布,公共安全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证明确定义了责任划分,并且在法律期间内,没有各方申请审查或提出异议,因此该认证可以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将其划分的基础。作为驾驶员,李未能履行确保乘客安全的义务,并主要造成事故,并应带来基本的责任。作为电线线的所有者,王有义务管理和修复农业电力线,但他没有立即处理低线的电线 - 悬挂在风和雨后的悬挂的电线,导致电线攻击通往道路的道路,形成安全风险,他有明确的故障,他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农村公路的建筑法规”,公路宗派发生的n是一条乡村路。作为乡村公路经理,人民政府负责每日安全检查,隐藏的风险检查和撤离,Ofunit未能立即发现并处理整个道路上的低垂直线,未能履行其管理义务,应带来相应的责任。电源公司不是所有者或电线线经理的所有者,无法确定管理义务,也不应带来任何责任。该局的运输和农村高速公路管理办公室对此案所涉及的乡村道路没有直接管理责任,乡村委员会没有相关的法律义务,也没有错误,因此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民法典》中侵权的“许多原因和结果”的责任,法院计算了各方的罪恶程度以及责任的比率制定的政策为60%,王30%,政府政府政府政府的10%。
最终,法院裁定,旺冈原告支付了115,000元人民币,而镇政府则付出了38,000元人民币。原告针对电力公司,运输局,农村道路管理办公室和村庄委员会的诉讼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今天的判决是有效的。
提醒法官
此案是关于公共安全风险造成的生命权的争议,在教育中具有普遍的警告和重要性。根据《民法典》规定,关于负责任的主题的确定,法官强烈承认各种主题的法律义务:电线线有义务政府和维护其私人设施;道路经理负责面对公共安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诗人的跑步,确保乘客的安全和去除非法马车和不规则的游乐设施。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三方都有不同级别的故障,形成了“许多原因和结果”的侵权责任。这里的法官提醒,私人设施应定期评估和维护,以防止张贴隐藏的公共安全风险;道路经理需要及时加强巡逻并消除安全风险;驾驶员应确保乘客遵守法规,以防止类似的悲剧。
资料来源:人类法院的新闻
(编辑:Liu Xijie,Wen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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